11月25日消息,据成都商报报道,网名“雪梨枪”的网络女主播林某因伙同他人录制淫秽视频,在直播中吸引人气,并借此牟利被网友举报。近日,绵竹法院对案件作出了判决,林某已构成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3月,一段名为“成都4P”的淫秽色情视频在网上火热传播,网络女主播林某为其中一名表演者,其“表演”尺度之大、传播速度之快,在不少网站、QQ群和微信朋友圈中都有出现,影响恶劣。

办案民警辗转多地,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发现“雪梨枪”不仅拥有近万名微博粉丝,而且从2015年底开始,她先后成为多个手机直播软件的热门女主播,拥有着4万余人的粉丝量,在圈内“名气”不小。

值得一提的是,和林某一样涉案的三个女孩都是95后,家境并不差。林某交代,大学毕业后曾做过售货员的工作,但是觉得累又不赚钱,后来转战微商,收益一般。2015年底前后做起了网络主播,为吸引人气,录制传播淫秽视频。

经查实,被告人林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制作、传播淫秽视频共计31部,注册会员达1100人以上,获利达七万五千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11月23日下午,绵竹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犯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作案工具手机、电脑等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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