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2月27日电 (杜潇潇)记者27日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云南省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42户企业71616人次,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计1074.24万元,已全部兑现到位。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并做好劳动者返岗复工服务保障,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春节期间至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于2020年2月25日24:00前完成兑现工作,做到应兑尽兑。
按照云南省工信部门提供的名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昆明市经开区、盘龙区、五华区、呈贡区、高新区、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富明县、阳宗海;红河州个旧市;玉溪市高新区、红塔区、易门县、华宁县;文山州文山市;德宏州梁河县;大理州大理市、巍山县;丽江市玉龙县、宁蒗县;楚雄州高新区、楚雄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曲靖市师宗县、沾益县;迪庆州维西县),迅速行动,强化落实,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到位。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云南省人社系统将继续做好“保企业稳岗位”就业政策的落实,确保全省就业局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