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2月27日电(记者张子琪)就青海省当前企业用工、保障性要素不足、金融支撑力度还需加强等问题,青海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复产复工的补充规定》,通过有效举措全力纾解企业商业开工开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难题,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现在青海省疫情防控工作已实现‘三清零’,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在27日召开的青海省企业复产复工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程树山说,当前的工作重点已从抓好疫情防控向确保疫情防控和正常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转变。

程树山介绍,为解决企业社保压力,从2020年2月到6月,青海省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为帮助企业缓解用电、用气资金压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提前执行非居民用气淡季门站价格。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缓缴三个月水、电、气费用,“欠费不停供”,免收滞纳金或违约金。自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降低5%。

此外,金融、税务等多个部门也出台了相应政策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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